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公開對格力電器訴奧克斯三件專利侵權糾紛進行一審判決。奧克斯需向格力電器賠償4600萬元經(jīng)濟損失,這一判決金額刷新了迄今家電行業(yè)專利侵權賠償額的新紀錄。
不過,一如奧克斯的一貫“作派”,做賊被捉還要大喊無辜,此次一審判決后,奧克斯又一次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顯示,自2015年12月至今的兩年多時間里,有大量奧克斯被認定對格力和美的兩大空調(diào)巨頭專利侵權的終審判決書,這些訴訟絕大多數(shù)都是從一審打到二審,有的還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終被駁回。
這些審過的案件中,最初的原告方,無論是格力或者美的,均是因為發(fā)現(xiàn)專利被侵權而提起訴訟,但一再陷入上訴、申請再審的怪圈,其中還夾帶奧克斯對法院管轄權的異議、向?qū)@麖蛯徫瘑T會請求對涉案專利宣告無效等環(huán)節(jié)。盡管這拉鋸式的官司最終并未能挽回奧克斯的顏面,以敗局收場,但其為何還要屢屢上訴而折騰呢?
這是冰雪聰明的奧克斯利用法律間隙進行商業(yè)化運作,抓住剩余的一點時間,瘋狂地進行市場操作,在法律和市場兩條戰(zhàn)線上作最后的掙扎,能賺一點是一點。
不斷上訴和申請重審可以拖延一審判決生效的時間,上訴期+重審期+判決生效期,可為一審敗訴者提供至少三個月的市場周旋期,有的甚至反反復復耗費數(shù)年時間,在這周旋期內(nèi),涉嫌侵權的空調(diào)產(chǎn)品就可以繼續(xù)堂而皇之地正常銷售,被侵權人干著急也無計可施。
事實上,某項專利技術,其真正的黃金利潤期正是在投放市場最初一段時間,而如果精準利用這段反復審理的“時間差”大賣特賣,待到終審喝令停止侵權時,侵權者已賺得盆滿缽盈。而一般終審都是維持一審或二審的賠償數(shù)額,終審宣判的賠償款只是侵權者非法利潤中冰山一角。正因為違法成本太低,所以侵權者反復玩弄“上訴”的伎倆。
而且作為涉嫌侵權一方提起上訴的代價卻較低。今年2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奧克斯空調(diào)對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就格力起訴奧克斯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就管轄權異議而提起上訴,后被駁回。對此,奧克斯承擔了100元的案件受理費。以區(qū)區(qū)100元的代價就能換取延期開庭的時間,從中爭取到一定的時間進行市場運作。奧克斯充分利用法律空間,可算是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奧克斯也算是“專利官司老油條”啦。有媒體統(tǒng)計,從2016年到2018年,格力和美的兩家起訴奧克斯空調(diào)“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或“侵害發(fā)明專利權”,合計勝訴達26次之多。在天眼查公布的在奧克斯與格力、美的專利侵權訴訟有關聯(lián)的法律裁判文書中,近3年間,除了偶爾幾次兩家主動撤訴外,奧克斯空調(diào)幾乎全部敗訴,一次勝訴記錄也沒有,但小日子過得還是很滋潤的。
反觀專利持有者,往往是贏了官司輸了錢。以美的起訴奧克斯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一樁案件為例,該案經(jīng)歷了一審、二審和最高院的民事裁定,前前后后歷時兩年多。最初是2014年5月16日美的公司訴奧克斯空調(diào)侵權,由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江門中院判決后,奧克斯不服,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廣東省高院在2015年12月14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之后,奧克斯又利用再審申請權,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直至2016年6月24日,最高院駁回了奧克斯空調(diào)的再審申請。幾個回合下來,時間已過去兩年零一個多月。而美的最終獲得的經(jīng)濟損失賠償及維權費用總共僅10萬元,別說賠償侵犯專利的損失,連兩年多打官司的錢都不止10萬元。這兩年多,奧克斯侵權的產(chǎn)品利潤何止10萬元,吐出來的遠不及吞進去的多。
有鑒于此,必須修補現(xiàn)有法律條款,要加大專利侵權者的違法成本,才能維護專利持有者的法律尊嚴和市場利益。要讓侵權者不僅將侵權獲取的非法利潤全部吐出來,還要加倍罰款,使其賠得傷筋動骨、鼻青臉腫、得不償失,甚至傾家蕩產(chǎn)。而對專利持有者,則按實際損失的市場利益予以法律補償,并在侵權者罰款中挖出一塊予以獎勵。在美國,專利大亨谷歌善于運用法律訴訟,靠專利官司賺錢。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強化知識產(chǎn)權保護,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值得關注的是“懲罰性”三個字,這就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侵權賠償,而是帶有懲罰性,其想象的空間很大,以儆效尤。這樣才能讓專利持有者有尊嚴有面子有收益。